近日,洛王社区居民因不能享受〔2012〕18号文件的参保待遇反映到市长信箱,了解情况后洛王街道社保站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居民取得联系,并耐心解释。
根据湘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参保对象必须符合的条件之一是: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由于居民朋友的户口属于农业户口,不符合参保条件,所以不能享受该项政策。沟通时居民认为这项政策不公平情绪比较激动。
工作人员开导居民: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是在一个特定的历史大背景下产生的,任何人、任何组织都不能违背政策法规行事。基于现在的国情,国家不可能一下子让全国13亿人同时过上小康生活,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会越来越好,每位居民都将有机会享受国家政策。经过工作人员耐心开导,居民最终平复了心情,表示了对国家政策的理解与支持。
来源:洛王街道办事处
作者:贺婷婷
编辑: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