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午九时枫桥湖街道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集中学习。此次集中学习,以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规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对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七日反悔权、个人信息保护、网络购物、公益诉讼及惩罚性赔偿等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热点问题,结合实际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作了详细讲解。此次学习内容贴近消费者生活,与其利益息息相关。矫正人员表现出较高的学习热情,互动良好。学习结束后,矫正人员表示只有学法才能知法、守法,进而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重申了关于社区矫正的相关规章制度,重申旨在让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矫正人员纷纷表示会自觉接受监管,顺利度过矫正期限。
来源:枫桥湖街道办事处
编辑:付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