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非法采矿罪】。
【非法采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释 法
“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形有5类:1.无许可证的;2.许可证被注销、吊销、撤销的;3.超越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或者开采范围的;4.超出许可证规定的矿种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5.其他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形。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