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军人权益保护】。
【军人权益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二条 侵害军人荣誉、名誉和其他相关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军人有效履行职责使命,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释 法
军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武装力量基本成员,是捍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坚强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其依法享有荣誉名誉维护、待遇保障、抚恤优待等权益。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