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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37期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法条解析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可欣 2023-05-19 23:4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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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释 法

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其享有权利的共同财产进行处理。处理的方法是:

1.由双方协议处理,达成协议的,写在离婚协议中,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生效。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并不是平均分配。

3.保护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个人权益。由于农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夫妻离婚后,不会因为离婚而再给其分配承包地,因此,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在分割共同财产中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不能使在家庭关系中分离出去的一方受到损害。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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