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公布《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自2026年9月20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旨在更好满足居民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扩大制度覆盖面。
在提取和使用方面,新规取消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时“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门槛限制,同时新增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住房消费情形等可提取项目。在投资运用上,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将公积金用于购买政策性金融债,适当拓宽了资金运用渠道。
为优化服务流程,决定要求简化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手续,并将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至10日。此外,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在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实现转移接续、异地贷款等业务更加便捷高效办理。
在风险防控方面,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确定公积金领域公共信用信息,管理中心建立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或获取贷款的行为,明确了相应法律责任。
此次的制度覆盖范围也得到扩大,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按规定享受政策支持。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罗先宇 倪佳慧
编辑:刘桢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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