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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微课(第一辑)第十九期:民主议事定身份 公平公正护集体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苗苗 编辑:潘鑫 2026-09-02 11: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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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年来,岳阳楼区坚持创新传播手段和方式载体,筑牢宣讲队伍与宣讲阵地,以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为依托,在全区设立“格格微课”,突出宣讲党的历史、党的理论、国家政策、身边典型,把“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的党的创新理论送到千家万户,打通基层理论学习教育“最后一公里”,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

格格微课(第一辑)第十九期:

民主议事定身份 公平公正护集体

宣讲人:通海路管理处八字门社区 胡苗苗

大家好!我是岳阳楼区通海路管理处八字门社区网格员胡苗苗。今天想和大家聊聊一个和咱们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的话题——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身份认定。

首先,到底什么是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呢?简单来说,就是指那些在本村(社区)长期生活生产、户籍依法登记,并且和集体经济组织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的人。他们依法享有集体资产的收益,能参与集体事务的决策,同时也要承担集体规定的相关义务。

如果想新加入集体经济组织,光落户可不行,必须满足四个核心条件:一是户籍依法登记在本村(社区);二是长期在本集体实际居住生活;三是履行成员义务,比如参与集体公益活动、服从集体管理;四是符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村规民约、集体章程的要求。

近期,咱们八字门社区陈家组居民黄某某,就自身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问题提出了异议。得知情况后,社区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运用“群英断是非工作法”,专门召集了陈家组内威望高、资历深、熟悉情况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组建议事协商小组。大家严格对照法律法规、组内章程和认定标准,对黄某某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充分商议和民主表决,最终形成了合规合理的组内决议。

经过多方核实,黄某某虽然户籍登记在陈家组,但长期没有在组内实际居住生活,也从未履行过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更没有参与过组内的任何集体活动,显然不满足成员身份认定的核心条件。因此,经过组内民主议事表决,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与认定标准,最终没有认可黄某某的陈家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我们相信,通过这样公开、公正、民主的方式,既能保障每一位真正成员的合法权益,也能维护好集体的和谐稳定。感谢大家的收听!

一审:龚卓

二审:花江柳

三审:尹萍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胡苗苗

编辑: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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