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阳楼区司法局收到河北省鹿泉监狱发来的感谢信,信中对区社区矫正中心、站前路司法所在办理患严重疾病罪犯王某某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过程中展现的高度负责、严谨细致作风给予高度肯定,充分彰显了两地司法行政机关跨区域协作的高效与温情。
据悉,罪犯王某某服刑期间因身患严重疾病拟暂予监外执行,鹿泉监狱依法向岳阳楼区司法局发出调查评估委托。考虑到王某某作为拟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身体状况变化较快,不确定因素较多,岳阳楼区司法局坚持以人为本、特事特办,统筹社区矫正中心与站前路司法所协同推进。一方面站前路司法所快速深入王某原居住地走访家属、邻居及社区,高效完成实地调查;另一方面社区矫正中心与鹿泉监狱密切沟通同步材料,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提供可靠依据。入矫接收阶段,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办理相关手续,站前路司法所迅速完成交接,既坚守执法底线,也充分考量王某某的身体状况并给予关怀帮扶,切实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落地见效,彰显执法温度。

此次收到的感谢信,既是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肯定,更是激励,岳阳楼区司法局将以此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总结监地合作工作经验,完善部门协同机制,优化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坚实的司法行政力量。
一审:莫流洁
二审:尹萍
三审:吴鹏翔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张璨
编辑: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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