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名楼”说法】第65期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法条解析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2023-06-29 15:13:23
—分享—

内.png

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释 法

外来入侵物种指一个外来物种引入后,可能因不能适应新环境而被排斥在系统之外;也可能因新的环境中没有相抗衡或制约它的生物,这个引进种可能成为真正的入侵者,打破平衡,改变或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佳蔚

阅读下一篇

返回岳阳楼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