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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楼”说法】第145期 介绍贿赂罪 法条解析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韬 2023-10-24 14:3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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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方能知法、懂法、守法。【“名楼”说法】每日精选一条法条,邀您一起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与“法”同行,“典”亮生活,今日学习的内容为【介绍贿赂罪】。


【介绍贿赂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 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释 法

介绍,即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实施沟通、撮合,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即为行贿受贿双方“穿针引线”,促使双方相识相通,代为联络,甚至传递贿赂物品,帮助双方完成行贿受贿的行为。

如果只是口头表明引见,并没有具体实施撮合行为,或者已经使行贿、受贿双方见面,由于某种原因,贿赂行为未进行的,均不能构成介绍贿赂罪。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刘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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