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1: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Q2: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清楚以下三项内容:
1. 确定管辖权: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其中用人单位所在地以工商登记地为准,如: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注明在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可向岳阳楼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准备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用人单位工商登记副本、与请求事项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3. 提交申请:将上述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需准备一式三份,交两份,自己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书可扫下方二维码下载,具体可致电岳阳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咨询:0730-8280875)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汪子超 胡鹏
编辑:黄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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