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王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婚姻矛盾产生的彩礼纠纷。据悉,范某和张某两人在2022年通过相亲认识,不久后便踏入婚姻殿堂,但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且无夫妻之实,矛盾越来越大,于是范某产生了离婚的想法,双方达成一致后来到洛王司法所提出协商离婚的请求,而范某唯一的要求是张某退还当时的彩礼。

司法所了解情况后,迅速介入调解。起初,司法所工作人员本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原则,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与双方分别进行了多次长时间的谈话,希望能够挽救他们的婚姻,无奈双方认为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存续下去的可能,仍然坚持离婚。在确定婚姻无法挽回后,司法所及时调整调解策略,将重点转移到彩礼纠纷的处理上。近年来,因 “退婚”“闪离” 引发的彩礼纠纷案件频发,成为了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难点问题,今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为这起调解案件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司法所的调解员们仔细研究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采用“面对面”集中调解和“背对背”调解相结合的方式向范某和张某详细解释了彩礼在法律上的性质和在这种情况下退还的相关规定,让双方对法律层面有清晰的认识。同时向范某说明张某在婚姻期间对家庭的付出以及彩礼在婚姻生活中的部分消耗。经过多轮协商调解,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结合双方具体情况,范某和张某就彩礼退还金额和其他有关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婚姻矛盾纠纷化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一环,下一步,洛王司法所将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也将深入进行移风易俗行动,让彩礼归于“礼”,树立文明时代新风。
来源:岳阳楼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颖 任灿煌
编辑: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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